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5民初911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盈昊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尤杉杉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