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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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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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贵州省××自治州××山大道星城小区××单元××号房屋一套(产权证号:20180003668、20180003668-1,不动产单元号:522301002227GB00001F00030240);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贵E×××××号别克轿车一辆(发动机号:170393514,车辆识别代号:LSGZJ5353HH136794); 三、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贵E×××××号长安轿车一辆(发动机号:JCTF140390,车辆识别代号:LS5ADEE3JA417213)。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