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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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武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的武义县城江山新村二路1幢的房产(房产证号:武字第××号);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的武义县王宅镇郭浦朱村的房产(房产证号:武字第××号、武字第××号)。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的武义县城梅郎华府A-25的房产(房产证号:武字第××号)。 三、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的武义县城塔山小区6幢3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武字第××号) 四、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五、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金额为4000万元。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