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山东东阿亿福缘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御尚方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制药厂
东莞恒发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东莞恒发医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东莞恒发医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理费用7278元;

三、驳回原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66元,被告东莞恒发医药有限公司负担123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09-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