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良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李方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湖北良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垫付脚手架租费213838.25元;逾期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湖北良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758元,由原告湖北良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344元、被告李方金负担44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