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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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款18637473.96元及利息。(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保证金24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93978元(***已垫付),由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63978元,由***负担3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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