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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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南宁荣杰康体设备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告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告知书 (2020)桂0108执保829号 广西南宁荣杰康体设备有限公司、广西裕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南宁荣杰康体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裕达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19)桂0108民初37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解除被申请人广西裕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信用社1889)存款242450元的冻结。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108民初37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