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滕州市城郊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山东十方机电有限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十方机电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上的存款90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滕州市城郊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