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坐落于阜桥辖区户房屋归原告***所有。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阜桥辖区户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本案争议房屋能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相应房屋管理部门审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原、被告双方按规定承担)。 本诉案件受理费307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5-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