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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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视广联(北京)媒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语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洛阳广播电视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及支付的合理费用共40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800元,被告洛阳广播电视台负担4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