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安庆市超杰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越欣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安庆市越欣工贸有限公司、***、***、***、***亮、***、安徽天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超杰家电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其中安庆市越欣工贸有限公司、***、***以1500万元为限,***、***亮、***、安徽天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220万元为限,安庆市超杰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以360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