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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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环球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第二支公司 安徽创新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第二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付各项损失159498.6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赔付各项损失13252.8元,被告安徽创新物流有限公司、吉安市环球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负担3010元,由被告***负担12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