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兰州宏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三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安翔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
甘肃正宇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兰城安(沙井驿)行罚字〔2019〕第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城复决字〔2020〕第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兰州市安宁城市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9-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