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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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蒙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晟辉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阿拉善盟晟辉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蒙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391078.1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等值财产(其中保全上海蒙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以其质押股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