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丰源吉祥智能门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担保物权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价值725848.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149.24元,由申请人新疆丰源吉祥智能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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