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1民初74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1民初7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工程款12,070,429.30元及利息(其中6,489,685.37元自2009年4月11日起计息;2,790,426.97元自2014年4月26日起计息;2,790,426.97元自2014年9月23日起计息;共同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840元,由理工大学负担101,841元,由三建公司负担63,9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9,852.60元,由理工大学负担13,144.40元,由三建公司负担66,708.20元;鉴定费30,000元,由理工大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21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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