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执保27号 关于申请人泽州县大东沟镇郭河村村民委员会与被申请人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移送,于2020年6月23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0)晋05民初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晋城市坤森泽工贸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账户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截止日为2021年6月23日。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5民初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