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国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嘉信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省嘉信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203423.5元[其中借款本金3820000元,利息2096034元(利息自2015年12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月利率1.77%计算至2018年7月21日,此后利息顺延至款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9386.5元(自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26日,迟延履行利息顺延至款清),案件受理费49975元,案件执行费58028元,律师费1600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1-06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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