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骅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市文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诺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烟台市文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诺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3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29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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