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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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28247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1161元,暂由申请人***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