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 明光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62元,原告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普通程序的交费标准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