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天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津0116民初66-70号之一

原告:深圳市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柯慧敏,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晶,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琪汶,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天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海忠,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新雨,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钰晗,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深圳市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天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五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曲健

审判员吕东辉

人民陪审员赵克信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杨晗

裁判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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