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科维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小矮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南京科维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小矮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WANG YAN(王焱)、***、***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