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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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洛阳市金特莱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偃师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偃师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81执恢324号 本院执行的洛阳市金特莱办公机具有限公司与张俊宾、刘培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俊宾、刘培红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