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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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402执1543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黄杰、彭德如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川1402刑初49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法律文书确定:并处黄杰罚金5000元、彭德如罚金5000元。本院刑事审判庭于2020年7月8日依法移送立案庭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杰、彭德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二被执行人在期限内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被执行人黄杰已将判处的罚金5000元汇入本院指定的账户,该款已上缴财政。彭德如向本院定出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该罚金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川1402刑初49号刑事判决所确定的处以黄杰罚金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