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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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被告(反诉第三人)昆明新亚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二、被告(反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定金100000元; 三、被告(反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违约金41400元; 四、被告(反诉第三人)昆明新亚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中介费16000元;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754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26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19-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