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粤通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玖珂石材有限公司 南通建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玖珂石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92837元及资金被占用利息损失(以59283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50元,减半收取4875元,由被告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