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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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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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8)苏0602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586元,减半收取47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586元,由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