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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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8)苏0602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586元,减半收取47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586元,由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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