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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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110888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578231.87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66元,鉴定费2820元,合计4986元,由原告***负担618元,由被告***负担3530元,由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负担8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332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