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撤回本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本诉被告)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50元(***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承担,剩余25元由本院退回***。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