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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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东辽县亿隆信息传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85元,由原告东辽县亿隆信息传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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