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绍兴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