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汇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沂源亚宝商贸有限公司
淄博帝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沂源亚宝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汇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帝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0000元及相应价值的财产、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沂源亚宝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汇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帝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0000元及相应价值的财产、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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