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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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给付原告***砂石料款337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5月7日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56元,减半收取3178元,由被告***负担。保全申请费2306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