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阳光嘉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青岛机场文投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广告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北京阳光嘉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万元或查封、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3520元,原告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

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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