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621民初1171号 原告: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韬,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长根,广西桂海天(崇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原告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宁海珊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常瑞奖 书记员陈晓晓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