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岐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岐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陕0323执333号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323民初40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七月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给付申请人16469949.40元、案件受理费61300元、本案执行费83931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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