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丹东市元宝区纯华养殖场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重审。 丹东市元宝区纯华养殖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348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