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受理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受理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绥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绥中县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2020)辽1421民初4288号

高玉学:

你(单位)与董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2020-09-16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