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昕宁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手并肩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昕宁木业有限公司、河南手并肩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76472元或查封、扣押、冻结五被申请人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内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