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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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55550元,减半收取177775元,由上诉人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