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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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温州昌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7218元,由原告温州昌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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