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灵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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