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农产品贸易中心
山东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山东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皮县程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博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河北省南皮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南皮县程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3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或债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河北博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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