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考县开欣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二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或等同价值的其他财产。(保全金额为7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