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阜南金马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众祺贸易有限公司货款8911834.6元及垫付资金补偿款501950.82元和(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垫付资金补偿款; 二、驳回原告安徽众祺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751元,减半收取3937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4375.50元,由原告安徽众祺贸易有限公司负担875.50元,被告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3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