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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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赔偿原告***、***、***、***712036.5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080元,减半收取计6040元,由原告负担846元,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负担51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6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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