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丰合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句容市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91民初4844号 原告:山东丰合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 被告:句容市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荣,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山东丰合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句容市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山东丰合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山东丰合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万立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李晓敏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