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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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岛融成置业有限公司 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81执235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融成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波,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方润华,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融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方润华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胶州市人民法院(2018)鲁0281民初10418号民事判决书]中,本院于2020年1月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2020年1月22日前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本金482347.63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委托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对被执行人方润华名下位于胶州市龙州路117号3号楼1单元2101号(权属证号市201247884号)房产一套进行了评估,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作出博青岛房估字(2020)第2001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评估价为1000000元,拍卖价为:1000000元。经两次拍卖后,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竞买人王德宝同意以变卖价900000元竞买该房屋并将案款交至本院,2020年9月14日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635924.28元(本金514978.64元、利息79711.64元、律师费27906元、诉讼费10728元、公告费600元、评估费2000元),现申请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281执23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