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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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申请执行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上饶市欧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赣01恢220号】,指定到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执行。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协助办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交接,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